版权质押登记你是否有了解过
作者:admin 1900-01-20 03:18:55728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又称版权,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对于著作权人来说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以下深圳版权代理为大家整理出有关版权质押登记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版权是否可以质押? 著作权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又称版权,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对于著作权人来说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以下深圳版权代理为大家整理出有关版权质押登记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版权是否可以质押?
著作权作为财产权的一部分,是可以质押的。版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其拥有的著作权依法享有的质权,并对其享有的权利予以保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扣或以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赔偿。
有关规定,版权可以出质,但以版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向版权部门登记。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债务的担保方式有三种:抵押、质押、留置,质权又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版权财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权,因而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在担保方式下属于权利质押。
二、版权质押登记。
1.质押合同登记机关。
根据规定,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由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登记。
2.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书。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当由质人和质权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双方都可持对方委托书申请。
3.登记机关的审查。
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登记机关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登记机关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质押合同进行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书。在发行版权质押合同登记证书的同时,登记机构将登记材料编入
版权质押合同登记文件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