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发展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包括推动企业上规模、支持工业企业扩产能、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 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支持制造业规范公告示范共七个项目内容。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后,最高将获得4000万元资助。《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 区级 技术创新 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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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知识

什么叫版权的合理使用?

作者:超级管理员 1900-01-20 09:45:44508
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有以下特征: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

  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有以下特征: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人身权,即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