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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概述:
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或者发明人发生变化时,或者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手续。
主要包括:
(1)变更发明创造名称(附具意见陈述书,说明变更理由,经审查员同意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2)发明人、设计人的变更(由于发明权不能转让、继承,所以发明人的变更(包括人数增减)主要是由于申请人申报不当或者发明权争议发生的。)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主要有五种情况:
①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
②继承或赠与申请权。
③转让申请权。
④转移申请权。
⑤改正申报的差错)。
(4)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者更换专利代理机构,要附具撤销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
协助客户准备的资料:
1.代理委托合同(2份)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表(2份)
3.授权代理委托书(2份)
4.双方的有效证件(各1份)
5.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6.双方当事人签章的权利转让合同(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