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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答辩主要是针对“无效宣告”申请人的各种理由进行反驳并表达答辩人观点的程序。《商标法》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无效答辩所需材料
1、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原件
4、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理由书
5、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材料目录
6、商标无效宣告答辩证据目录
7、答辩商标申请号
8、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
6、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为什么要进行答辩?
(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机率,而答辩无疑将增加成功机率。
广诺知识产权商标无效答辩服务流程:
1.双方签订代理合同
2.我方律师撰写商标无效答辩书
3.客户在律师指导下搜集提供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
4.我方律师提交答辩材料
5.商标局或商标评委下发受理通知并审理
6.商标局或商标评委下发裁定
7.我方收到裁定书后立即通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