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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目前是148个国家)。PCT专利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由国际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一个PCT专利申请要经历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国际申请先要进行国际阶段程序的审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程序审查。一般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是在国际阶段完成的,而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则是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完成。
1、PCT申请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答:提交PCT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果申请涉及氨基酸/核苷酸序列,还应包含氨基酸/核苷酸序列表、委托书等。
2、若PCT申请成功获得专利,则在指定缔约国公开并受保护,未指定的缔约国不公开,则不受保护?
(1)PCT申请是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由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布的,因此不存在在某些国家公开,在某些国家不公开的情况。
(2)根据2004年修改的细则,目前PCT申请提交时自动全部指定所有指定国。除非在国际申请提交后特别排除某些指定国,否则PCT申请自国际申请之日起,即在所有指定国享有一般国家申请的法律效力。
(3)PCT只是一个专利申请程序,而不是专利授予程序,最后的授权决定是由各个指定局作出的。故只有在指定局获得授权,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PCT申请程序:
国家申请→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国际公布→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进入具体国家阶段
(一)国际阶段
PCT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它程序都是要在中国专利局进行的。而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还将会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并由国际局转给专利交申请人,同时国际局还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该申请的“选定国”。
(二)国家阶段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是由申请人来启动这个阶段。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有些国家的国家法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必须遵守的,即使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尚未得到的。在国际阶段中没有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在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
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里进行。他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审批程序。但是一旦进入国家阶段后,就需要根据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该国的官方语言)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然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